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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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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 |
发表时间:[ 2023/4/7 ] 浏览次数:[ 4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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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教职办〔2023〕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有关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教科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22〕44号),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省教育厅研究,认定陕西师范大学等10所院校为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省级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基地”)。同时,确认西安交通大学等4个被教育部确定的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等4个被国家项目办确定的省级优质师资培训基地为省级基地。现将《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省级基地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省级基地是我省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省级培训任务和各地各校教师培训的重要承训力量,主要面向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开展职业教育教学理论及能力、专业(学科)理论及实践技能、教育教学管理知识及能力等方面培训。 二、工作要求 省级基地实行动态管理。省教育厅委托省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省级基地的管理和服务,具体协调指导省级基地开展调研、交流活动和项目组织与实施、培训后跟踪服务、推进培训成果转化应用等工作。支持省级基地在培训条件、课程资源、模式创新等方面加强建设,提升省级基地建设水平和培训实施质量,为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有关院校要按照职业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双师型”教师队伍培训等相关要求,加强省级基地建设管理,确保高质量承担培训任务。 联系人:滚多海(职成教处) 电话:029-88668625
附件: 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省级基地名单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2023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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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信息: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思政课教师“大练兵”省级展示的通知
下一条信息:教育部办公厅转发《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金融+财政+土地+信用”产教融合10条激励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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